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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28     访问次数: 10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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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

                                           通    知

 

各分党委:

    根据中央和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选调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不在选拔的范围内。

    二、选拔数量

    我校选拔计划为21名,其中男生14名,女生7名。商学院与合肥师范学院等24所省内其他高校共计划选拔36名,其中男生24名,女生12名,但不分配到具体高校。

    三、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3、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1)校级“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称号;(2)校级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5、本科生年龄为24周岁以下(1987年5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84年5月4日以后出生)。

    6、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其中“学生干部”、“奖项”和“奖学金”等有关政策答复意见详见《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报考指南》。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1、党委组织部在学校网站主页发布《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及有关文件。

  2、各分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选调生工作,并召开毕业班辅导员会议,让每位毕业生都了解选拔范围、数量、报考条件、选拔办法和程序等,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踊跃报名,主动接受组织挑选。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选调生工作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报考要求和程序见《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报名网站为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提交报考申请时间为2012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16:00。

报名时请按照《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报考指南》中《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网上报名后,要于5月7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所在分党委审核。

    (1)《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2)党籍、学生干部任职、获奖情况证明

   (3)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校相关部门公章)

    2、审核推荐

    各分党委应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负责地审核报考资格审查表相关信息,对其填写的不准确、不完整信息进行核实补充,督促其根据审核情况修改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重新下载打印“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经审核符合选调生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及时把相关材料装订后装入材料袋报送到校党委组织部。

报考者所在分党委于5月7日16:00前将《安徽省201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加盖分党委公章后报送到校党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根据上级要求,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对我校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全过程,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凡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格式不规范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5月9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9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80元/人),进行报名确认,并于5月16日至5月18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选调工作的重要性。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链。各分党委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接受组织挑选,到基层去接受锻炼。

  (二)各分党委务必将选调生工作的相关内容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鼓励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备考;同时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对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的,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学校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推荐程序和纪律。如发现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有关选调生的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分党委书记要加强指导,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选调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分党委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12年4月26日